(三)人才激勵機制不完善。我縣大多數民政工作者沒有編制,一部分是以錢養事的聘用人員,還有一部分是居委會或村委會的聘用人員。目前關于編外人員福利待遇、績效考評、技術培訓、職業認證等一系列激勵政策和保障措施還很不健全,沒有形成對人才隊伍的有效管理和整體開發。市民政局每年組織一次社會工作師(助理)資格認證考試,但由于缺乏應有的激勵保障機制,編外人員參加考試的積極性都不高。
(四)培訓形式較單一。當前對民政工作者的培訓多是以會代訓的模式,培訓內容往往是上級部門的政策性文件。培訓過程中實踐鍛煉少、調查研究少,培訓結束后往往忽視了對培訓效果的考核評價,加之參訓人員熱情不高,往往使培訓工作流于形式,達不到預期效果。
四、對落實《規劃》,進一步加強民政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一)健全人才培養體系。將人才培養工作納入民政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制定民政人才隊伍發展規劃和年度培養計劃,建立人才培養工作領導小組,聯合組織、人社、財政等部門,認真研究基層民政組織社會工作崗位設置,明確各級民政組織人員配備標準和要求,建立充滿活力的民政人才流動、職業生涯發展機制。
(二)強化人才教育培訓。針對現有民政工作隊伍整體素質不高的現狀,要根據條塊管理原則,將培訓任務分解到科室和單位,大力實施職業素質提升工程。通過舉辦各類業務培訓班、組織外出觀摩學習、開辦專題講座、開展防災演練等形式,有計劃、有層次的對各級民政組織社會工作人才進行培訓,提高其政治素養、道德水平和專業能力。
(三)建立人才保障機制。要建立科學合理的激勵機制和薪酬保障制度,采取學歷、資歷、資格、業績、崗位等多種指標相結合的方案,以崗定薪,以績定獎,按勞取酬,設立合理的社工薪酬標準。要切實改善編外人員工資收入、福利待遇和工作條件,逐步提高他們的社會地位、職業威望和職業發展空間。要采取嘉獎、評優、培訓等多種方式,留住業績突出、能力卓著的民政工作者,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加入民政工作隊伍,促進民政人才隊伍穩步發展。
【2016基層民政人才隊伍建設情況調研報告2】
鄉鎮民政辦身處民政工作的第一線,是整個民政工作的前沿。鄉鎮民政辦直接面對每個群眾,民政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任務都要靠他們去貫徹執行。特別是隨著形勢的發展和政府職能的轉變,民政工作涉及的社會面越來越寬,內容越來越豐富,鄉鎮民政工作所擔負的任務越來越重,鄉鎮民政辦工作績效,直接影響民政職能的履行,事關社會的穩定。目前,鄉鎮民政工作基礎薄弱問題仍很突出,必須加大力度,進一步加強鄉鎮民政工作基礎,確保各項民政工作在基層得到有效實施。
一、鄉鎮民政工作的現狀
我縣總面積3131平方公里,總人口54萬人,共有各類民政保障對象41900余人。2015年下撥到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各類民政資金3000多萬元。按照民政部1995年下發的《關于加強基層民政組織建設的通知》,我縣49個鄉鎮(場)都設立了民政辦公室,配備了民政專干。2005年鄉鎮行政區劃調整后,撤并為31個鄉鎮,3個街道辦事處,共設立基層民政辦34個,配備民政專干34名(政府干部兼職)。近年來,民政專干在認真履行職責,狠抓各項民政工作在基層的落實,積極化解社會矛盾,為維護基層社會穩定和構建和諧社會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鄉鎮民政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鄉鎮民政工作力量不強。我縣34個鄉鎮(街道辦事處)都只配一名民政專干,而我縣共有各類民政保障對象 41900余人,平均每個鄉鎮(街道辦事處)有1230余人,也就是說每個民政專干要管1230名民政對象的事。其中里耶鎮民政對象最多,共有1418人,其中烏鴉鄉最少也有261人。按照民政有關政策,這些對象每年都要到戶調查審核一次,一個民政專干根本忙不過來,而且大部分民政專干要駐點包村,完成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等“帽子”工作,工作量相當大,導致部分鄉鎮民政專干不知道有多少民政對象,也不知是哪些人,基層民政工作粗放。
(二)鄉鎮民政干部有為無位。鄉鎮民政工作線長面廣、任務繁重、政策性強,每一項工作都關系到基層群眾,特別是困難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黨和政府的形象。近年來,各鄉鎮民政專干做了大量細致的工作,確保了各項工作的落實,有力的保障了民政對象的切身利益。但就其工作地位而言,鄉鎮領導對民政工作不夠重視。鄉鎮黨委、政府領導認為與計劃生育、綜合治理工作相比,民政工作只是軟任務,無關大局,被作為“搭頭”,我縣34名鄉鎮(街道)民政專干大部分是不在職的老同志和剛參加工作不久的年輕人兼任,分管民政的領導不是“黨政”主要領導,都是由副書記或副鎮(鄉)長分管,在目前鄉鎮權力相對集中的情況下,分管民政的領導有位無權,民政辦人員在鄉鎮安排工作開展、經費開支又無自主權,導致民政工作難以落實。
(三)鄉鎮民政工作無經費保障。我縣是國家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是“老、少、邊、山、窮”地區,鄉鎮級財政十分困難,鄉鎮(街道)沒有專門的民政工作經費,民政工作又是實打實的工作,走村入戶路途很遠,大部分時間在翻山越嶺,業務經費的不足給工作帶來不便。目前各鄉鎮基本沒有專門的救災車,救災設備和物資難以保障。還有民政專干進城辦事和下村走訪都需要費用,由于沒有經費,民政專干工作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民政專干也就是應付交差,導致各項民政工作很難得到落實。
(四)鄉鎮民政干部更替頻繁,穩定性差。從調查中發現,我縣34個鄉鎮、街道辦事處,連續做了3年的民政干部目前只有幾個鄉鎮。其它鄉鎮的民政干部可以說“走馬燈式”的換人,一年一個新面孔,甚至有的一年幾個新面孔。究其原因,一是鄉鎮主要領導對民政工作不重視,隨意指派民政干部;二是鄉鎮主要領導更替頻繁,造成了連鎖反應。三是縣級民政部門對民政專干的確立上沒有自主權。
(五)鄉鎮民政干部隊伍素質普遍不高。我縣34名鄉鎮民政專干都不是專業“出生”,沒有一人是學民政專業的,沒有接受過專業知識培訓,而且文化程度不高,其中大專以上18人,中專以上13人,初中文化3人。而且年齡偏大,34名民政專干平均年齡42歲,其中年齡最大的有53歲。鄉鎮民政專干絕大多數是隨意指派,相當一部分鄉鎮民政專干不懂業務,不懂民政相關的政策法規,甚至不了解民政工作對象是哪些,對自己的服務對象不熟悉,民政資金到帳后,不知怎么發、發多少,給上級業務部門上報的情況和數據也是過估,基層民政工作質量得不到保證。
三、加強鄉鎮民政工作的幾點建議
(一)提高思想認識。民政工作以民為本,其工作宗旨是“上為黨政分憂,下為百姓解愁”,民政工作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部分。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民政工作,基層民政工作的好和差,領導重視與否是關鍵,上級黨委、政府應從制度、政策和工作部署等方面對鄉鎮加強基層民政工作提出要求,作出規定,并督促落實,把鄉鎮民政工作納入鄉鎮工作目標,類同計劃生育和綜合治理工作。
(二)理順民政干部的管理體制。鄉鎮民政干部直接由縣級民政局管理,每個鄉鎮設立民政工作站,每個工作站至少配備2名工作人員,大的鄉鎮配備3-4名工作人員,民政工作站參照基層財政所管理落實編制。
(三)增強民政干部的穩定性。在選配鄉鎮民政干部時,既要考慮選配懂業務、有農村工作經驗、責任心強的干部,又要考慮民政干部的工作時限,鄉鎮民政干部至少要連續工作3年以上。另外,對連續工作3年以上的比較優秀民政干部,而且工作業績比較突出的,組織上應考慮解決政治待遇。
(四)加大民政干部的教育培訓。民政部門和鄉鎮要加大對基層民政專干的教育和培訓力度,特別是業務知識的培訓,對鄉鎮民政工作加大督查,對工作責任心強、工作落實得好的民政專干給予適當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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