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所:負責落實上級相關防治經費保障政策;將防治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保證防治物資、禽類捕殺補償、畜牧和衛生部門防治工作所需的經費。負責組織禽流感防治物資供應。完成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防治工作。
社會事務辦:負責募集防治物資及資金,開展各種形式的救助工作。
農業辦:組織林業站、水管站對區域內非法飼養、經營、銷售野生動物進行一次大清查,發現一處查處一處。觀測遷徙到區域內的野生禽類的活動情況。對不明原因死亡的野生禽類要及時報告,并做好送檢標本人與標本體的安全防患措施。
城鄉管理辦:負責組織開展全鎮的環境衛生大清潔運動。廣泛開展健康教育,引導群眾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努力改善鄉村環境衛生,做好養殖場、販運工具、屠宰場的衛生消毒管理,不生食禽肉及內臟,解剖活(死)家禽、家畜及其制品后要徹底洗手。增強群眾的防病意識及自我保護能力。
其它部門按照相關職能積極做好防治工作。
三、疫情監測
建立鎮、村(居)兩級疫情監測網絡,負責曰常監測,密切注視H7N9禽流感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動態,科學預警預測預報。對有禽流感流行病的人群要詳細登記造冊并報告衛生院進行監測。要加強對病源密切接觸者的追蹤管理、疫情溯源,協助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衛生院、動物防疫檢疫站和食安辦及時收集疫情信息,分析疫情動態,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切實做好醫療衛生機構、餐飲單位、養殖場所或家庭的監督檢查。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各村(居)衛生室及個體醫療點應對就診的發熱腸道病人進行初篩,對有禽流感流行病學史的發熱病人要詳細登記,并立即向鎮衛生院或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嚴禁截留病人。
四、保障措施
1.經費保障。鎮本級按照上級相關文件精神以及分級負責的原則,將防治專項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保證防治工作所需物資、經費。
2.技術保障。各部門要按照各自工作職責,開展防治知識和技能的培訓。衛生院和動物防疫檢疫站應重點開展病例的發現報告、流行病學調查和現場處置、檢驗檢測、病例管理和感染防護、密切接觸者的追蹤和管理、風險評估、健康教育、臨床診斷及醫療救治等內容的培訓,并進行疫情緊急處置的模擬演練,提高應對能力。衛生院和動物防疫檢疫站要指定專人負責落實。
3.部門協同。衛生院和動物防疫檢疫站加強工作聯系;建立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及時、快速、準確通報交流情況,協商防治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