螞蟻
全身紅紅的,體型非常小巧,頭上頂著兩根觸角,六只腳在地上爬著,這就是螞蟻。
我并不喜歡螞蟻,因為它們的長相不好看也不招人喜歡。但是它們每天都很勤奮地工作,不辭辛勞。它們都么不起眼,沒有人會去注意它們。
它們有兩種最常見的種類:一種是全身黑色的螞蟻;而另一種是紅色的。這兩種螞蟻容不得有別的螞蟻侵占自己的“國土”,于是雙方頻頻發動戰爭。紅色的螞蟻在戰斗中總是占上風的一方。而黑螞蟻沒有紅螞蟻那樣好斗,因此黑色螞蟻常常是戰敗的那一方。我想,應該是紅色螞蟻有鋒利的鉗子,而且數量多。
當發動戰爭時,雙方的`螞蟻互不相讓,拼命地撕咬對方。等到戰爭過后,地上就躺了不少戰死沙場的螞蟻兵。取得勝利的殘忍地把輸了的那一方螞蟻的孩子和還沒有破殼的小螞蟻抓住,并且把它們養大。當小螞蟻長大后,就要被迫當奴隸了,多么殘忍地螞蟻!
但是每一只螞蟻在平時生活中既勤勞又善良。每到春季,我家的花園就有一個螞蟻的通道,藏得十分隱蔽,盡管被我發現了。我對這些螞蟻很有興趣,常常沒事坐在花園觀察它們。
有一次,我把一塊小小的面包渣扔在螞蟻的通道旁。過了一會兒,就有一只小螞蟻出現了。這只螞蟻圍著這一小塊面包旁邊轉了幾圈,接著爬上面包嗅了一會就走了。我認為它應該是去找同伴來抬走食物。果然不出我所料,馬上就有一只又一只的螞蟻從通道魚貫而出,網面包爬去。越來越多的螞蟻出來了,它們分配好工作:有的螞蟻負責把面包裁成一塊一塊更小的面包;有的螞蟻負責運輸食物;還有的螞蟻負責清除道路上的障礙物。這一切都進行得很有秩序,毫不混亂。離它們的洞穴還有好一段路程,我猜想哪一只螞蟻會在運輸的過程中偷吃面包。但是,直至它們回到洞穴,我沒有看見一只螞蟻偷吃面包。
螞蟻是一個集體,我最喜歡螞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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