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打掃門前雪,莫管旁人瓦上霜的典故
比喻只管自己不管別人的行為。這句俗語由來已久,明·沈璟《義俠記》作“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金瓶梅》第三十四回作“各人自掃檐前雪,莫管他家屋上霜”。關于此語的由來,在民間流傳著這樣一個故事。
從前有個在城里開雜貨店的人叫葛志。他為人勤快善良,樂于助人,生意經營得有聲有色。一年冬天,前天夜里下了場雪,為了方便顧客,今天天剛亮,他便冒著嚴寒,早起開店門,清理門前的'積雪。掃著掃著,掃到鄰居龐仁家門前,看到門旁瓦垛上放著個從前沒見過的大籮筐。葛志走過去,把掃帚往瓦垛上一靠,好奇地伸手去端籮筐,這一端竟沒端動,伸脖子往筐里一看,差一點沒嚇昏過去。原來筐里裝著的竟然是一具尸體。葛志平時就特別膽小,猛然遇到這事,嚇得三魂不見了七魄,他連掃帚也顧不上拿,趕忙躲回店里,窩在椅子上發抖。
直到天色大亮,葛志也不敢開門做生意。忽然聽到門外人聲嘈雜,想來是尸體被人發現了。他驀地想起自己的掃帚還丟在瓦垛上,連連叫苦,心中害怕不已,忽然兩個衙役闖入門來,用鐵鏈子套住他的脖子,拉住就走。
原來天亮后,龐仁出來,見到自家門口的尸體,立刻到縣衙報官。縣官帶人到現場一看,見地上腳印直通葛志店門,又見掃帚上刻有“葛”字,便斷定兇手必是葛志無疑。
縣官指使衙役把葛志押到縣衙,擊鼓升堂。對葛志嚴刑拷打,葛志經受不住只得伏罪招供,被打入死牢。
葛志的妻子見丈夫蒙受不白之冤,便到州衙鳴冤。知州為官清正,接過狀紙看罷,覺得此案漏洞不少,即刻傳令縣官查明此案。縣官立即派人四處偵查,經過一番明查暗訪,案情終于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原來,龐仁的弟弟龐二與張三的妻子通奸,后二人合謀用毒酒害死張三,再移尸到龐仁瓦垛上,妄圖栽贓龐仁。此二人被收監,葛志無罪釋放。
后來,那些只顧自己的人勸別人少管閑事時,總愛用葛志做例子,常說:“葛志打掃門前雪,莫管龐仁瓦上筐。”天長日久,這話慢慢演變成了“各自打掃門前雪,莫管旁人瓦上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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