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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道教的城市觀對于中國古代城市文化傳統的形成影響
導讀:城市作為人類文明的重要特征,薈萃著人類社會的物質和精神文明成果。艾丹·索撒爾在《城市理論與中國城市》中說,……
城市作為人類文明的重要特征,薈萃著人類社會的物質和精神文明成果。艾丹·索撒爾在《城市理論與中國城市》中說,中國具有“歷史最為悠久、規模最為宏大的未曾中斷的城市文化傳統”。而中國古代道教的城市觀,對于中國古代城市文化傳統的形成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
道教關于“城市”的思想,源自于先秦的道家。
在中國古代思想境域中,“道”不僅是一個普遍的宇宙論和生命本質概念,而且是一個倫理或社會學范疇。從社會倫理角度來說,“道”所指的是一種基源性的社會聚合力或向心力。而作為表達社會聚合力的共識性范疇,“道”也就成為古代中國城市文化的概念化表征。
《管子》說:“愛民無私曰德,會民所聚曰道。”明確把“道”規定為社會聚合生成的根本原則。唐代尹知章在解釋“會民所聚”的時候說:“聚,謂眾適宜也。能令眾宜,道之謂也。”把“道”直接解釋為“聚民”。而“會民所聚曰道”,意思就是說:領導者順從民心,公正而合理地安排人群之間的關系和秩序,使大家安居樂業,便可聚集成一個和諧的社會群體。
把“道”作為社會聚合生成的根本原則,表明古代中國人很早就萌發了以“道”為理念的城市化生存意識。《管子·治國》中具體說明了古代中國城市文明的歷史生成邏輯:“舜非嚴刑重禁令,而民歸之矣,去者必害,從者必利也……故舜一徙成邑,二徙成都,三徙成國。”這段話內含的意義在于:舜實施“無為”之道,因而人民皆主動地歸附于他,并聚居在一起。于是,人們的聚落方式,逐漸從荒野部落走向了筑城而居,進而建立起規模更大的城市或城邦,并最終形成了以都城為中心的國家。
而先秦老莊所論之“道”,也包含著對城市聚落發展的人文關照。老子說“治大國,若烹小鮮”,就是指通過實施“道”,使民眾聚而居之,便可建立恢弘和諧的城市或國家。
后來道教繼承了這種對于“城市”看法。道教經典《太平經》中明確地提出了一個城市聚落概念——“都市”。《太平經》說,都市為“天下所以共致聚人處也”,乃“作道治”的結果:“作道治,正當如天行。不與人相應,皆為逆天道。比若東海居下而好水,百川皆歸之。”這里所謂的“作道治”,實質上就是構筑古代中國城市文明的“會民所聚”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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