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校園暴力事件后,學校、家庭、學生等往往集體沉默:不少學校選擇低調處理,盡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家長往往法律意識薄弱,選擇“私了”;受害者學生是弱勢個體,怕打擊報復,多選擇忍氣吞聲。下面是小編收集的中學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歡迎大家參考閱讀!
【中學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1】
近年來,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為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預防和處理,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決定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治理范圍
全國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
三、安排及要求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2016年4月—7月
1. 開展教育。各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 完善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3. 加強預防。各校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
4. 及時處理。各校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5. 監督指導。各地教育督導部門要加強對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指導和檢查。責任督學要對責任區內學校的專項治理全程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與校方溝通,做好記錄并及時向當地教育督導部門報告。
6. 組織部署。各地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視,制定本省(區、市)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具體實施方案,抓緊部署,組織市、縣兩級教育督導部門和學校認真實施。
第二階段:2016年9月—12月
各地各校要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督查和總結,形成報告并逐級上報。
1. 學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于2016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報告并報縣級教育督導部門。
2. 縣級普查。縣級教育督導部門要組織督查組對縣域內所有中小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于2016年9月30日前將督查情況報市級教育督導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本級政府。
3. 市級復查。市級教育督導部門要組織督查組對所轄縣(市、區)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復查,復查抽取縣級單位比例不低于1/3,每縣抽取學校數量不少于6所。復查結束后,于2016年10月20日前將復查報告,連同所轄縣(市、區)的督查報告一并報送省級教育督導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本級政府。
4. 省級抽查。省級教育督導部門要組織督查組對本省專項治理情況進行抽查,抽取市級單位不少于3個,每個市級單位抽取縣級單位不少于2個,每縣抽查學校數量不少于6所。抽查結束后,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將專項治理報告報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同時報省級政府。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根據各地治理情況,組織督查組對各地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實地督查。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并督促整改。
【中學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2】
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轉發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市、區教育局《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方案》,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湟里初中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治理步驟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2016年5月—7月
1.組織部署。
我校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治理工作,認真制定本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具體方案,積極部署,認真組織實施。
2.開展教育。
(1)成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召開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動員部署會。
(3)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學校開展法制教育。
(4)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
3.完善制度。學校進一步研究、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4.加強預防。學校進一步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0519-8xxx1)并明確負責人。
5.及時處理。
(1)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同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2)向家長發放以“防范校園欺凌”為主要內容的告家長書或召開家長會,向家長宣傳本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請家長積極配合專項治理行動,做好家庭教育,共同防范校園欺凌的發生,保護學生身心健康。
6.監督指導。認真聽取各方面對我校專項治理的意見、建議,同時做好記錄,落實治理措施,主動整改問題。
第二階段:2016年9月—12月
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形成報告并報區教育局。
(1)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于2016年9月15日前開展自查,并將有關情況報主管部門。
(2)將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納入平安校園建設工作內容,將專項治理工作作為深入平安校園建設的重要舉措。
(3)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鞏固專項治理成果,不斷減少、力爭杜絕校園欺凌的發生。使校規校紀得到遵守,學生行為規范文明、身心健康,校園平安、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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