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章規定,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黨費,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還沒有上交黨費的就及時補交上去吧。下面語文迷網為大家提供黨員補繳黨費的通知,希望對你有幫助。
篇一:關于黨員補繳黨費的通知
各支部:
根據《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中組發[2008]3號)和市委組織部的要求,我局黨員黨費應按規定標準據實收繳,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1、關于黨費收繳的標準。嚴格按照市委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做好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見》(棗組文[2014]55號)執行,文件附后。
2、黨費收繳以支部為單位統一收后報市局黨辦,黨辦統一報市委組織部。請各支部務必于2016年2月5日前繳齊。
3、對用現金方式繳納不方便的,由支部負責聯系本人,經本人書歷申明自愿從工資中代扣代繳的,將代扣代繳申明報黨辦后經黨組批準后報財務核算中心代扣代繳。
4、本次繳納黨費以2015年12月工資表為準,在崗干部與退休干部以12月所發工資為依據計算。
黨辦
篇二:關于黨員補繳黨費的通知
各位大學生黨員同志:
你們好! 2016年度黨費繳納工作已經開始,希望黨員關系在我局黨支部的各位黨員同志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履行黨員應盡義務,積極到饒河縣人社局繳納黨費。
繳費地點:饒河縣人社局一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繳費金額:每人每年2.4元,自黨員黨關系轉到我局且未再繳納黨費開始,至2016年末。
本人無法到場繳費的,可由親屬朋友代繳。
謝謝合作!
機關黨支部
2016年4月13日
篇三:關于黨員補繳黨費的通知
社區全體共產黨員:
黨員交納黨費是對黨的態度問題,體現的是初心問題、資格問題。做好黨費收繳工作,是關系全面從嚴治黨、嚴格遵守黨章黨規的一件大事。根據上級黨組織的要求:2010年1月——2015年12月未繳黨費的黨員請到所在支部交納黨費,交費時間為2016年8月12日——8月16日,對拒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根據《黨章》的有關規定將做組織處理(予以黨內除名)。請黨員同志相互轉告。
鐵樹社區黨委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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